专利纠纷与诉讼 Dispute & Litigation Of Patent |
与共同专利权人:一般是关于专利申请权、专利权属的问题,也有越权许可的问题。如果有共同专利权人,一定要确认对方的可靠程度,否则会带来无尽的烦恼。
与发明人:一般是关于专利权属的问题,也有费用支付的问题。作为专利权人,应当在工作开始阶段明确工作中相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的归属权、费用的支付,并且与相关人员(单位)签订协议,这样可以避免取得专利权后的麻烦。
与被许可人(或企业):一般是关于费用支付的问题,也有专利实用性的问题。专利的许可(转让)合同一定要签订好,合同具有可操作性,条款明确细致,事先设想各种可能性及其措施,不要搞“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”,专利许可合同应当到专利管理机关备案。
与未被许可人(或企业):一般是关于专利侵权、冒充专利的问题,也强制许可问题、在专利申请公告后授权前实施发明创造的费用问题。注意收集证据,必要时应当借助专利管理机关的力量进行;了解对方财务情况,适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以免“赢了官司亏了钱”。
与其他专利的拥有人:一般是关于专利侵权的问题。认真研究对方的专利文件、专利的法律状态(是否授权?是否已经放弃专利权?),了解其专利实施情况,再采取相应的策略。
与专利局:一般是关于驳回专利申请的问题,也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问题。这属于专业问题,仔细研究专利局的决定依据,判断是否正确;如果认为自己正确,就要准备逻辑严密的文字材料进行下一步了。
与专利管理机关:一般是关于专利管理机关执法的问题。先看专利管理机关执法程序是否符合“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”和“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”,程序合法造成的损失可以由当事人赔偿,程序不合法造成的损失可以由国家赔偿。
总之,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是防患于未然,然后是了解情况正确应对;当双方无法协商时,还是应当诉诸法律。
所以,一切问题最终都可以到法院解决,这也是“依法治国”的表现吧。
